(曼谷5日综合电)泰国国家健康安全办公室(NHSO)批准向一名50岁的巴吞他尼男子进行赔偿,该男子在接种新冠疫苗第一剂5天后死亡,赔偿金额为40万泰铢(约5.3万令吉)。
健康安全办公室第四区主任查罗(Chalor Santiwarangkhana)说,死者家属获得了40万泰铢的赔偿,这是死亡或完全残疾情况下的最高赔偿额度。第四区的其他八名疫苗接种者共获得了6.9万泰铢(约9143令吉)的不良反应赔偿,分别在暖武里府、巴吞他尼府、沙拉武里府、大城府、华富里府、信武里府、红统府和那空那育府。
NHSO 的补偿标准如下:
– 死亡或完全残疾,最高赔偿额为40万泰铢
– 丧失器官或残疾,最高赔偿额为24万泰铢(约3.18万令吉)
– 连续受伤或生病,最高赔偿额为10万泰铢(约1.32万令吉)
受影响的受助者或其家庭成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的公立医院、府级公共卫生办公室或NHSO分支机构提交病例。每个案例最多仅需5天的审议时间。
“死者是一名居住在巴吞他尼的50岁男子,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呼吸困难,五天后死亡,”查罗说。“NHSO同意向该男子的家人支付40万泰铢的赔偿,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因为死者是家庭的唯一收入来源。”
周二,NHSO秘书长贾德特(Jadet Thammathat-Aree)说,赔偿被认为是紧急情况下的初步援助,此时患者或家属可以在没有尸检或医学调查结果的情况下立即提交案件。
“一旦支付了赔偿金,就不会被召回,即便是之后的调查显示死亡/受伤与疫苗没有直接关系,”贾德特说。
另据一位消息人士补充说,健康安全办公室NHSO的第1区办公室今日对 帕府 一名46岁村长的家人作出赔偿裁决,该村长于5月18日去世,距离接种疫苗不到 28 小时。
文:综合报导
图:互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