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4日综合电)印尼政府周三要求全国学校禁止强制学生或教职员戴头巾或任何具宗教属性的饰品,指戴或不戴是个人的权利,并非机构所能规定。
印尼西苏门答腊省巴东市,一名在公立学校就读的非穆斯林学生被校方要求戴头巾,引发学生父母不满前往学校抗议,并将与校方争执过程录下发布上网,引发网民议论。
印尼政府周三发布这项联合行政令,印尼教育部长纳迪姆周三在线上媒体简报会上称:“这是一项个人的权利。教师、学生─在获得父母的同意下,有权做出选择。这不是校方的决定。”
纳迪姆称:“学校应该推广印尼宗教多元化的意识形态,培养国民团结及宗教和谐。”
纳迪姆指,任何由地方政府实施的地方法或由学校制定的条规,如果违背这项新的行政令必须在未来30天内撤除,否制将受到对付,包括削减经费。
根据印尼媒体报道,一名非穆斯林女学生上个月在上网课时被校方要求在学校戴头巾,引发学生家长不满,携带一张带有学生签名的声明信,前往学校抗议,并表示“拒绝学校歧视性的规定”。在争执过程中,女学生的父亲向校方人员表示:“如果是你的小孩被迫遵守非穆斯林的规范,你会作何感想?”他并表示,如果这是间私立学校,那就算了,但这是一间公立学校,质疑怎么能要求学生违背宗教信仰穿戴特定服饰。校方事后已道歉并撤回有关的规定。
据报,西苏门答腊省2005年开始施行的一项法令要求所有女学生不论什么宗教信仰,在学校必须戴头巾。
一个在雅加达的人权组织表示,印尼有很多学校都以地方风俗及传统为理据,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都采行类似的条规。







